云南省科技廳 云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關于云南省2025年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來源:云南創新生物產業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發布時間:2025-02-13瀏覽次數:127
云科聯發〔2025〕3號
各州(市)科技局、財政局、稅務局,滇中新區稅務局,國家及省級高新區管委會,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主體倍增的意見》,深入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行動,加快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根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的工作精神,為做好我省2025年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一)云南省內符合國家《管理辦法》和《工作指引》規定條件的居民企業。
(二)凡證書有效期到期的高新技術企業,再次提出認定申請的,按本通知規定辦理。
(三)高新技術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附件4),再進行認定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已失效的,不再辦理更名手續。
二、申報時間
高新技術企業采取常年申報、集中受理、定期評審的方式,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認定辦”)分批受理各州(市)推薦報送的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第一批截止時間為7月25日,第二批受理截止時間為9月26日。第三批次視情況組織。
請2025年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到期,申請重新認定企業在第一批次報送申報材料。
三、申報流程及材料要求
(一)自我評價
企業對照《管理辦法》第十一條進行自我評價。符合條件的企業選擇具有資質且符合《工作指引》第一條第(三)項有關規定的中介機構(包括會計師事務所和稅務師事務所),對研究開發費用以及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進行專項審計(鑒證)。
(二)企業申報
1.國高網申報
企業登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網址: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企業的登錄賬號為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密碼可通過忘記密碼或企業用戶申訴形式找回(在高企系統中重新設置過密碼的企業用戶,可通過重設的密碼登錄統一注冊登錄)。企業進入賬戶后,在“高企認定申報”界面下,逐項填寫申請材料,注意填寫信息必須真實、完整,不得缺項,并及時保存,附件材料需按系統規定掃描上傳。
2.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申報
企業通過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網址:https://kjgl.kjt.yn.gov.cn/egrantweb/)進行單位注冊(已注冊過的企業,無需重新注冊),過程如下:在管理系統登錄頁面點擊“單位注冊”進入云南政務服務網,進行法人注冊并完成三級認證,再次進入管理系統登錄頁面,點擊“省政務網登錄”(不需輸入用戶名和密碼),在云南政務服務網通過法人登錄進入管理系統,根據系統提示修改密碼并維護企業基本信息。在“創新引導與科技型企業培育計劃”下選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按要求填寫企業基本信息、知識產權明細等相關數據,并于2025年11月15日之前通過網絡提交至所屬地區州(市)科技局。
3.提交材料
企業需提交一式2份申請材料(按附件1要求備齊所需附件,編制統一的目錄和頁碼),報送注冊地州(市)科技局,其中1套申報書的申請書、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須為原件,用于存檔(請在封面和書脊注明“正本”、“副本”字樣)。申報書書脊要求標注申報企業名稱,所有提交的材料正反雙面打印(復印)。所提交材料一律不退還,請自備存檔。
(三)州(市)審查推薦
1.各州(市)科技局收到企業申報材料后,需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進行認真審核把關,必要時通過現場核查、調閱相關資料等方式核實。各地科技局會同同級應急、環保、市場監管部門對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是否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審核。
2.審查推薦工作由申請認定企業注冊地州(市)科技、財政、稅務部門協同開展。各州(市)科技局須正式行文出具一式1份《推薦企業2024年社會責任情況表》(附件2)、《推薦企業匯總表》(附件3)。請各州(市)科技局將《推薦企業2024年社會責任情況表》、《推薦企業匯總表》以及企業認定申請材料(一式2份,單本裝訂)按受理時間節點統一報送至省科技廳成果轉化處,同時將企業上報的認定申請紙質材料存檔一份備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州(市)科技、財政、稅務部門在組織申報、核查企業時,要按《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國辦發〔2024〕54號)文件要求,嚴格規范涉企檢查,堅決遏制亂檢查,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二)請各州(市)科技、財政、稅務部門積極協商合作,充分發動轄區內各區、縣(市)和高新區申報企業參與,扎實做好企業創新管理服務工作,在工作謀劃、政策保障上相互銜接、協同推進,形成工作合力,確保轄區內申報工作有序開展。建立“精準培育”機制,面向擬申報認定企業,組織開展高企認定政策、專業技術宣講培訓等“一企一策”相關輔導工作;建立“協同培育”機制,科技部門定期將納入州(市)培育的企業名單及相關信息推送給稅務部門,針對性共同開展培育;建立聯動服務機制,協調解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遇到的困難問題,指導企業建立健全研發投入財務管理制度,保障企業合規運行。
(三)各國家高新區、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孵化載體按照本通知要求,將高企培育與雙招雙引、載體建設、科技服務相結合,切實發揮好高企培育的主陣地作用。
(四)企業可通過“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http://www.cicpa.org.cn)信息查詢—行業管理信息查詢—公眾查詢欄目、“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網站(http://www.cctaa.cn/)中稅協信息服務平臺—行業管理—事務所/稅務師查詢欄目,查詢相關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等信息,重點關注中介機構不良記錄情況、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人數及比例、以及出具報告的簽字會計師或稅務師的處罰和懲戒情況等。各申報企業要審慎選擇中介機構開展專項審計(鑒證)工作,避免因中介機構及出具的審計(鑒證)報告不符合《工作指引》規定影響認定結果。
(五)根據《科技部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國科發火〔2021〕362號)有關要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中的營業執照等企業注冊登記證件和專利證書等企業知識產權證件實行告知承諾制,企業可自主選擇是否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不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的,申請企業應當按規定提供有關事項需要的證明材料。
(六)申報企業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合法性負責,專家組在評審過程中發現企業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當年高企申報資格,存在違紀違法線索行為的,移交有關部門進行查處。省認定辦未授權、委托或認定任何單位、社會組織或中介機構作為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代理代辦機構,各申報企業應提高警惕,不要輕信任何單位或個人給出的各種承諾,避免合法權益受損。
(七)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有關規定,請相關企業在發生名稱變更的3個月內,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提交更名申請,同時將在線打印的《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書》與相關證明材料(詳見附件4)一式3份交至云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認定辦)。省認定辦根據企業更名申請材料判斷企業更名類型。對于簡單更名的企業,由省認定辦確認后公示;對于復雜更名的企業,省認定辦組織專家評審后提出審核意見(必要時可進行實地審查),對審核通過的企業予以公示。
(八)昆明市及昆明高新區轄區內企業,請按昆明市科技局相關要求提交申請材料。涉密企業申報前,須將申報認定材料作脫密處理后交至分管轄區。
五、聯系方式及郵寄地址
省科技廳成果轉化處:魏金亞、王瑩 0871-63160665
省財政廳稅政處:周亞南 0871-63956194
省稅務局企業所得稅處:花云峰 0871-63649327
材料郵寄地址:昆明市五華區聯社大廈7樓703室。
附件: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材料目錄
2.推薦企業2024年社會責任情況表
3.推薦企業匯總表
4.高新技術企業更名所需材料
云南省科學技術廳 云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
2025年1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