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促進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昆明片區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
來源:云南創新生物產業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發布時間:2020-07-24瀏覽次數:1389
一、 打造一流國際營商環境
(一)推行“區內事、區內辦”。凡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昆明片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有需求且有承接能力的市級經濟和社會管理權限,一律賦予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實施。加快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支持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將所有行政審批事項劃轉到行政審批機構統一實施,實現“一顆印章管審批”。支持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以辦成“一件事”為目標,打造“不打烊”政務服務專區,實行企業“一門、一窗、一網、一號、一次”辦審批,實現“進一扇門,辦所有事”。(市政務服務局牽頭,市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優化企業開辦程序。支持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全面推進企業開辦“一窗受理、一網通辦、一次辦成”,實現1天內辦結。擴大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注冊企業“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適用范圍。(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行“一業一證”改革。對一個部門內同一行業涉及的多個審批事項優化合并為一個審批事項,對一個行業準營涉及的多個部門許可證歸并整合為一張“行業綜合許可證”。(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改革。支持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依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平臺,實現工程建設審批“統一申報、并聯審批、一網通辦”,政府投資項目、社會投資項目審批時間分別壓縮至70個和50個工作日以內。開展區域評估工作,2020年底前實現用地審批不再就區域內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地質災害危險性等事項對市場主體進行單獨評估。(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自然資源規劃局配合,市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事中事后監管配套保障。支持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建立市場監管大數據平臺,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推進部門聯合監管,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深化跨境貿易降費提速。強化口岸收費目錄清單管理,明確收費標準,落實降費措施,降低通關費用。推廣應用中國(云南)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臺,確保主要申報業務全覆蓋。提高出口退(免)稅服務效率,不斷優化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出口企業無紙化退稅申報從覆蓋一類、二類出口企業,擴展到三類出口企業。審核辦理出口退稅的平均時間壓縮至6個工作日以內。(市商務局、昆明郵局海關、市稅務局牽頭,市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支持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開展商標申請延展服務,降低企業商標注冊成本,縮短商標注冊時間。推進成立中國(昆明)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支持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建立多元化知識產權爭端解決與快速維權機制。(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八)推進實施“負面清單”管理。支持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全面落實市場準入及外資準入“負面清單”,嚴格規范市場準入管理,落實“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政務服務局牽頭,市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 支持改革先行先試
(九)實施政策從優。昆明市出臺的重大改革措施,優先在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試點?,F行和今后出臺的政策,對產業、企業和人才的支持力度優于本政策有關規定的,按照“政策從優”原則普遍適用,并可根據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創新需要,在政策適用上合理突破。(市商務局牽頭,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科技局配合,市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鼓勵改革創新。改革創新經驗區分為向全國推廣、向全省推廣、向全市推廣3類,分別對主創團隊(企業)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公務人員,給予三等功及以上等次獎勵,優先推薦各級勞動模范。對取得突破性成就,作出重大貢獻,在本地區本行業本領域產生較大影響的事業單位人員,給予記功獎勵,優先推薦各級勞動模范。(市商務局牽頭,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市財政局配合,市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建立容錯免責機制。強化干事創業的激勵機制,探索包容審慎的監管模式,對主創團隊(企業)首次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可免予處罰。對符合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產業政策導向的新設企業首次一般違法行為,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從輕、減輕處理。公職人員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無主觀故意導致的失誤、錯誤,且未謀取私利的,酌情按程序免責或從輕、減輕處理。(市紀委市監委、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黨工委、市委組織部、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建立聯動發展機制。加強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與空港經濟區的聯動發展,圍繞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改革試驗任務,涉及以空港經濟區為推進主體的,由市級制定相應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市商務局、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管委會、官渡區人民政府牽頭,市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 統籌財稅支持發展
(十三)加大財政政策扶持。2020—2024年,市級分享部分(體制上解)對超2017年基數的增量部分留存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統籌用于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內各類產業扶持、創新創業、人才引進培養等。市發展改革、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商務等部門統籌專項資金,對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內符合條件的項目積極給予支持。重大項目實行“一事一議”。(市財政局牽頭,市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加大政府債券支持力度。優先支持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符合條件的重大項目建設,鼓勵重點產業關鍵領域企業上市。鼓勵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通過設立投資基金、創新股權投資等方式,帶動社會資本投向重大產業項目、創新型企業。(市財政局牽頭,市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對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重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設在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的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將注冊在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的融資租賃企業或金融租賃公司設立的項目子公司,納入融資租賃出口退稅試點范圍。(市稅務局牽頭,市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 強化要素支撐
(十六)下放控制性詳細規劃修改審批權。下放以下控規修改審批權限至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對產業用地(如工業、倉儲)等規劃用地布局進行結構性調整且不涉及人口規模增加的;確因客觀原因導致控規信息收集不全面、基礎資料不準確等原因必須進行調整的;經有關權益方協商同意,局部調整相鄰地塊邊界的;增加公共服務設施、公用設施、公共空間、綠地等用地規模及建設容量,且對周邊無不良影響的;經批準的控詳規圖則中規定的建筑退讓等非強制性指標符合國家有關專業規范及地方法規規定的。(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管委會、官渡區人民政府牽頭,市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優化用地空間布局。統籌安排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國土空間規劃,綜合考慮區域環境、產業發展、基礎設施等因素,統籌安排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加強用地保障。(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管委會、官渡區人民政府牽頭,市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強化片區土地要素保障。鼓勵產業項目用地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彈性年期方式供應。支持和鼓勵區域內工業制造企業依法增加容積率。鼓勵引導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推進地上、地下協調發展。對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新建人才公寓、租賃住房給予規劃和土地政策支持。(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管委會、官渡區人民政府牽頭,市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調整下放部分土地審批事權。針對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新增建設用地,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同意后,授權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新增建設用地審批(土地征收審批及建設用地、使用土地涉及用地轉用審批)。針對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土地供應,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同意后,授權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土地供應審批。(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管委會、官渡區人民政府牽頭,市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加大新設金融機構支持力度。對新設立的外商獨資法人金融機構或境外金融分支機構(分行、分公司),合資法人金融機構,合資金融機構分支機構(分行、分公司),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市金融辦牽頭,市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促進融資租賃加快發展。積極引進、培育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內融資租賃企業,引導和規范各類社會資本進入融資租賃業,支持民間資本在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發起設立融資租賃公司,支持第三方服務機構投資設立融資租賃公司,促進投資主體多元化。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對新設融資租賃企業提供辦公用地等支持。(市金融辦、市商務局牽頭,市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加快跨境人民幣業務發展。支持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加大人民幣在跨境收付中的使用力度。對人民幣結算額超過1500萬元或占比超過總結算額50%的企業,按照當年新增部分的1‰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30萬元。(市金融辦、市商務局牽頭,市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 促進科技研發創新和人才激勵
(二十三)支持“科創特區”建設。優先在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布局國家級(省級)科創中心、創新平臺及重大項目,對重點項目實行“一事一議”,探索“揭榜制”項目申報模式。賦予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市級科技項目立項權和對市級企業科創中心、重點實驗室、院士專家工作站、科技創新人才(團隊)、高新技術企業、科技企業孵化器、科技眾創空間的認定權,市級科技行政主管部門予以備案和事后評估。(市科技局牽頭,市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四)構建協同創新鏈。建立“昆明高校院所聯盟”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示范點,同時打造“中小企業科技聯盟”。設立共享研發中心、科技創新信息平臺和成果展示交易示范平臺,支持企業聯合研究機構和行業上下游企業共建協同創新共同體,建設科創生態區中園。(市科技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市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以科技金融助推成果轉化。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在科研成果股權化方面先行先試。允許轉制院所和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科研人員以“技術股+現金股”形式持有股權。鼓勵高校、科研院所以訂單方式參與企業技術攻關。對投資機構向科技企業的種子期和初創期完成投資的,按照不超過實際投資額的5%給予投資風險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企業以完全擁有的知識產權質押獲得的新增貸款,按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100%給予財政貼息,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新設立的開展知識產權交易平臺企業,實繳注冊資本在2000萬元以上的,自設立之日起五年內,按其當年對地方經濟貢獻的70%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市科技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辦、市稅務局配合,市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六)建設國際科技合作示范區。在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設立“金磚國家技術轉移中心”和“中國昆明南亞東南亞科技服務業合作中心”分中心,部署國際化科技創新綜合服務平臺,導入國際科技創新資源。建設全省技術產權交易場所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工作站,為技術交易提供知識產權、政策法規、技術評價等綜合配套服務。加速國際科技孵化器建設,聚集以科技服務、區塊鏈、大數據為基礎的國際化電商平臺。(市科技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市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七)推進人才管理先行先試。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可自主認定高層次人才范圍,簡化認定程序。具備條件的人才智力密集單位可申請人才評價權。支持建立工程技術領域的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發展貫通機制。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內制造企業生產高峰時節可與勞動者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短期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八)強化人才激勵。對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內的事業單位,根據發展和考核結果,每年適當增加績效工資總量,獲得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的現金獎勵不納入總量基數。(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九)加快外籍人才聚集。入選“春城計劃”的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外籍高端人才給予5年工作許可。經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認定的緊缺急需外籍專業人才,可享受外籍人員來華工作許可計點積分鼓勵性加分,給予2年以上工作許可,為其在購房和租房、子女教育、配偶就業、醫療保障、生活服務、定制商業保險、金融服務等方面提供多層次、全方位的生活便利。在國內重點高等院校獲得本科學歷的優秀留學生,國際知名高校本科畢業的外籍學生,畢業2年內允許到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創新創業。(市委組織部牽頭,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配合,市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 其他內容
(三十)適用認定。本政策適用于2019年8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新設立的規模以上(限額以上)獨立法人企業(不包括市內遷入企業)。對2019年8月30日前已在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內設立的企業,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云政發〔2020〕15號)和本政策產業重點支持方向的,其對地方經濟貢獻超出2019年的增量部分,可按本政策規定的新設立企業獎勵標準執行。本政策中地方經濟貢獻包括企業在GDP、產值、就業、固定資產投資等方面的綜合貢獻,由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管委會、官渡區人民政府結合實際,依法依規統籌考慮,確定統一標準。原采用“一事一議”方式引進的企業,由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管委會、官渡區人民政府統籌考慮、自主確定整體優惠政策,總體上按照“從優不重復”的原則執行。(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管委會、官渡區人民政府牽頭,市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一)兌現保障。涉及所有獎勵及獎勵對象由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認定。第(十)條、第(二十二)條獎勵所需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其余獎勵政策所需資金(包括省級政策中由市級承擔部分)由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從市級留存片區資金中統籌安排解決。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管委會、官渡區人民政府統籌建立政策兌現專項服務機制,所有獎勵政策按年度兌現。對違法違規造假騙取獎勵資金的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該企業所有獎勵資金申報資格并追回已撥付資金,并將不良信息錄入昆明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及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管委會、官渡區人民政府牽頭,市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本政策由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各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管委會、官渡區人民政府,市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